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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FM持证人申请配发国家一、二级职业资格证书说明会
时间:2013-05-22 17:44 【我要纠错】

  尊敬的FM特许机构负责人、FM持证人:

  经过专家组和业界代表论证,充分肯定了国际财务管理师(FM)职业资格证书在推动中国财务管理与国际接轨和培养中、高级国际财务管理人才所做出的巨大贡献。同时,也肯定了国际财务管理师课程设置的前瞻性和实用性。日前,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正式启动了对取得国际财务管理师(FM)职业资格的学员配发国家一、二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工作(粤人社职鉴[2012]60号)。根据证书配发实施方案,在广东辅考取得的高级国际财务管理师(SFM)职业资格的学员可申请配发相应专业国家职业资格一级证书,取得国际财务管理师(FM)职业资格的学员可申请配发相应专业国家职业资格二级证书。

  为帮助广大FM持证人了解国家一、二级职业资格证的配发条件及申请流程,继续深入推进FM持证人后续教育和个人职业能力提升,提高FM持证人的国家待遇和社会地位,国际财务管理协会中国总部和广州国际财务管理学会联合主办“国际财务管理师(FM)持证人申请配发国家一、二级职业资格证书的说明暨国际财务管理师全国特许机构负责人座谈会”。本活动将于2012年9月1日在广东省委党校举行。本次活动安排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专家、广东省总会计师协会、广东企业财务管理学会的领导向参会学员介绍配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申请条件、配发流程和证书待遇等大家关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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