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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业务需要取得发票作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
时间:2020-12-12 22:35 【我要纠错】

  哪些情况下需要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税总2018年28号公告)

  1.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2.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的,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其他个人,超过增值税起征点(500元)的,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3.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虽不属于应税项目,但按税务总局规定可以开具发票的,可以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601-616) 4.企业从境外购进货物或者劳务发生的支出,以对方开具的发票或者具有发票性质的收款凭证、相关税费缴纳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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